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森林防火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峻、唐华、魏云敏、滑莎、继丹、平晓帆、丛燕。
森林防火 火场指挥人员佩戴袖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防火火场指挥人员佩戴袖标(以下简称袖标)的分类、要求和佩戴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森林防火指挥人员在扑救森林火灾现场工作中佩戴的标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591 阻燃织物
GA 732 警用材料 锦丝搭扣带
3 分类
袖标分为三类:红色为一级、黄色为二级、蓝色为三级。
4 要求
4.1 形状和图案
4.1.1 袖标为三角形。
4.1.2 袖标上方为“森林防火”图案,下方写有火场指挥人员职务名称(如:火场指挥、火场副指挥等)。见图1。
4.2 尺寸
4.2.1 袖标规格。见图2。
4.2.2 袖标版面上中文字体为方正大黑体加长。见图3。
4.3 织物
4.3.1 袖标的织物为双层加厚阻燃布,应符合GB/T 17591中的有关规定。
4.3.2 袖标正面和背面边缘均缝制锦丝搭扣带A面(钩面)和B面(环面),应符合GA 732中的有关规定。见图1。
图1 火场指挥人员佩戴袖标
4.4 颜色
4.4.1 袖标分别采用红色、黄色和蓝色作为版面衬底。
4.4.2 袖标版面上方图案中 “中国森林防火”汉字和 “CFFM” 英文字母为黑色;中间三角形分别由绿、黄、红三色组成;内圆衬底为浅绿色;其它为黄色。
4.4.3 红色袖标下方中文字为绿色,黄色袖标下方中文字为紫色,蓝色袖标下方中文字为橙色。
4.4.4 所有版面中体现职务的文字均为反光字。
5 佩戴方法
根据火场实际指挥情况或职务高低,按一级、二级和三级佩戴。袖标佩戴于服装左衣袖上方,将锦丝搭扣带A面(钩面)和B面(环面)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