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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航空灭火特勤中队战斗服式样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19 10:43:5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57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森林防火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靳松、张明文、陈頔、李峻、赵南、平晓帆、闫超、于文男、张京。

 

森林防火 航空灭火特勤中队战斗服式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防火航空灭火特勤中队战斗服(以下简称战斗服)术语和定义、号型、款式和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森林防火航空灭火特勤中队人员在扑救森林火险工作时穿着的服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1 服装号型男子

GA10-2014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LY/T 2668 森林防火人员佩戴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防火航空灭火特勤中队战斗服

森林防火航空灭火特勤中队人员在进行扑救森林火险工作时穿着的专用服装。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防护服被点燃、撕破或刮破并对躯干、颈部、臂部、腿部具有保护的作用。

3.2  

隔热层

用于提供隔热保护的战斗服部分。

3.3  

反光标志带

缝纫在战斗服上对光具有逆反射性能的材料,有利于提高可见性。

4 号型和款式

4.1 号型

战斗服的号型设置按GB/T 1335.1的规定执行。

4.2 款式

战斗服的款式为分体式,由防护上衣、防护裤子组成。见图 1。

5 设计要求

5.1 战斗服的结构

战斗服由外层、隔热层、舒适层等多层材料组合而成。符合GA10-2014.6的基本服装制作工艺要求和辅料相对应标准的性能要求。

5.2 战斗服上衣

5.2.1 保护的区域

战斗服上衣应对森林防火航空灭火特勤中队人员的上部躯干、颈部、手臂和手腕提供保护。但保护的范围不包括头部和手部。战斗服上衣和战斗服裤子多层面料之间的重叠部分不应小于200 mm。

5.2.2 衣领

战斗服的衣领为立领,高度不应小于100 mm,并应有搭接或扣牢配件。衣领的结构应包括外层、隔热层。见图2。

5.2.3 衣袖

战斗服右臂上应配有“特勤中队单位名称”臂章,左臂上应配有“森林防火”臂章。袖口为育克夫袖口。距袖口上方100 mm处设置反光标志带。反光标志带的设置能在360°方位均能可见,应符合LY/T2668的要求。见图2和图4。

5.2.4 衣襟、衣摆

5.2.4.1 衣襟

战斗服前片育克右处居中位置应配有“航站单位名称”字样胸牌,左处居中位置应配有级别牌;后片育克上标有“航空护林”字样,应符合LY/T2668的要求。见图3和图4。

5.2.4.2 衣摆

战斗服下摆设计为散摆。

5.2.5 衣袋

单牙盖胸袋,袋盖上设置反光标志带,袋盖长度应大于袋口长度20 mm。见图2。

5.2.6 门襟

战斗服采用暗门襟拉链设计。门襟结构应包含外层和隔热层。见图2。

5.3 战斗服裤子

5.3.1 保护的区域

战斗服裤子应对森林防火航空灭火特勤中队人员的下肢和腿提供保护,但不包括踝部和脚部。

5.3.2 裤腰

战斗服裤子腰部为松紧设计并设置裤鼻。见图2。

5.3.3 裤腿

距裤腿口150mm处应设置反光性标志带;裤脚口应有收紧设计。反光标志带的设置,能在360°方位均能可见。见图2。

5.3.4 裤袋

左右大腿外侧设置单牙盖贴袋。袋盖上设置反光标志带,袋盖长度应大于袋口长度20  mm。见图2。

5.4 颜色

战斗服的外层颜色为土黄色和桔红色,成品表面颜色与色泽标样对比应符合GB/T 250规定的4级,每件颜色必须一致。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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